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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第Ⅲ类X射线及带自屏蔽系统按Ⅲ类管理的Ⅱ类X射线装置操作人员是否还需要定期进行个人辐射剂量监测

发布时间:2022-07-21 16:32:19人气:413
问题
豁免第Ⅲ类X射线及带自屏蔽系统按Ⅲ类管理的Ⅱ类X射线装置操作人员是否还需要定期进行个人辐射剂量监测
回复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 您所咨询的“豁免第Ⅲ类X射线及带自屏蔽系统按Ⅲ类管理的Ⅱ类X射线装置操作人员是否还需要定期进行个人辐射剂量监测”问题,经研究,回复情况如下: 一、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辐射〔2018〕49号)的要求,纳入豁免管理范围的X射线装置,报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其使用活动可免于辐射安全监管,无需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二、对于带自屏蔽系统的Ⅱ类X射线装置,其使用活动按Ⅲ类射线装置管理,使用单位应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要求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并纳入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19日
关联文件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总局令第31号)
关于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办辐射[2018]49号)

来源:环评云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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