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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发布的《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10 17:29:41人气:1650
问题
您好,请解答:1.2008年发布的《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号)是否还有效?2.该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吗?3.该标准第六条、第七条中的“排污口”,是否包含雨水排污口?4.该标准第九条中“清下水”排污口是否指雨水排污口?雨水排污口是否也需要安照该标准执行,多个排污口归并。
回复
您好。2008年发布的《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号)仍然有效,排污口设置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及导则要求执行。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关联文件
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     (粤环{2008}42号)


来源:环评云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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