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广州市湃森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

(020)-31801630

生态环境统计

发布时间:2023-04-27 16:53:13人气:1569
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生态环境统计的统计口径问题,比如生活源、工业源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有重复的部分,期待收到您的来电
回复
您好!谢谢您对生态环境统计的关心。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工业源的调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以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或排放的工业企业。 生活源的调查对象为地市级负责城乡居民生活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第三产业统计工作的部门。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其中,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不包括企业内部自建自用废水处理厂)、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三项统计无重复部分。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关联文件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来源:环评云助手


(020)-318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