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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洗矿编制环评适用《管理名录》类别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4-05-27 10:58:57人气:1398
问题
尊敬的生态环境厅领导:我公司现设1条重晶石磨粉生产线,已做环评和验收,现因重晶石品位的原因,需将重晶石内的土质和砂石清洗一下,考虑设1条洗矿生产线(破碎-洗矿),为物理洗矿不添加任何药剂,洗矿后的精矿去现有生产线磨粉。 根据国民经济代码重晶石属于10非金属矿采选业1020化学矿开采,根据《管理名录》八、非金属矿采选业10 12.化学矿开采 全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咨询重晶石洗矿生产线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报告表。
回复
网友您好: 您的网站留言收悉,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如洗矿生产线为单独立项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八、非金属矿采选业10”“12.化学矿开采102;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109”“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编制报告表;如洗矿生产线为原有磨粉生产线变更立项项目的一部分,应分析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是否发生变化,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其中,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对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不需报批环评文件,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自行组织环境影响分析论证,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向环评审批部门作出书面承诺后纳入日常监管。
关联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来源:环评云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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