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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发布时间:2022-08-31 17:07:26人气:394
问题
您好,现有一块商住用途性质的地,原建设项目为汽车客运站(已运营),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情况下,拟改为房地产建设项目,请问需要做土壤调查吗?盼复。
回复
您好。建议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一、纳入联动监管的地块”文件内容,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国土空间规划分类建议参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文件。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关联文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     (粤环发[2021]2号)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来源:环评云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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