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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混合、分装车用玻璃水、尿素溶液、防冻液项目,是否必须入化工园区

发布时间:2023-04-11 17:32:31人气:1968
问题
尊敬的省厅领导同志你好: 我公司计划生产车用玻璃水、尿素溶液、防冻液产品,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采用单纯的混合分装工艺,废水主要为纯化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玻璃水原料中有一种乙二醇,在玻璃水混合过程中,有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咨询问题如下: 1、在网上搜到了《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此类项目可以在化工园区外落地,该项目在安徽省是否必须入化工园区? 2、如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属地无认定的化工园区,很大程度限制了企业的发展,有没有合适的解决办法? 3、请给予网上公开回复,不用电话回复,这样我们当地环保主管部门也能看到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留言收到,现答复如下:2022年6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皖经信原材料〔2022〕73号),规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含中间产品)项目,以爆炸性化学品、剧(高)毒化学品、液化烃类易燃易爆化学品为主要原料的化工生产项目,以及其他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或依法应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与其他行业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项目除外)。引导其他石化化工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具体由所在设区市政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根据安全环保风险、综合效益、产业链配套等因素确定”。因此,项目应根据此文件及当地政府管理的要求,确定落地具体位置。后续如有其它疑问,可联系我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处,电话:0551-62376676。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关联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皖经信原材料[2022]73号)
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鲁工信发[2022]5号)


来源:环评云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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