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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维修行业废气监测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3-04-13 17:29:06人气:1591
问题
对于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的汽车维修喷漆房废气自行监测,请问在有两三年内该行业内多家企业废气颗粒物检出均低于检出限的情况下,已进行连续三年未检出的企业是否能简化检测方案,后续紧进行对挥发性有机物类别的检测,在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进行对颗粒物的检测?
回复
您好。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中“5.2.1.4监测频次”“a)确定监测频次的基本原则:6) 历史稳定达标状况较差的需增加监测频次,达标状况良好的可以适当降低监测频次”;以及“b)原则上,外排口监测点位最低监测频次按照表 1 执行。”等要求,汽车维修行业废气监测在满足“达标状况良好的可以适当降低监测频次”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监测频次,但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表1最低监测频次要求。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关联文件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


来源:环评云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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